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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0-05-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保定市十五届人大
五次会议文件(19)


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16日在保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傅君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保定检察事业跨越提升的关键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要求,以“一二三四三”总体工作思路(1)为统揽,以“检察产品质量年”(2)活动为抓手,忠实履行宪法职责,根植法治信仰,展现正义力量,保定检察工作在奋进中翻开新篇章。
  一、精准定位新时代坐标,以奋斗者的姿态为京津保地区率先联动发展燃烧检察力量
  办实事,求极致,解难题。我们努力为保定跨越崛起复兴贡献更多的“法治智慧”,提供更多更优的“检察产品”。
  持续精准施策发力,全面优化发展环境主动融入市委“1+9”重点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开展“5+7”专项检察监督(3)和白洋淀上游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共批捕破坏生态环境犯罪136件191人,起诉179件290人,得到市委领导充分肯定,《保定快报》予以转发推广。连续五年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工作推进会,充分运用派驻及巡回检察室等“五大服务平台”(4),与1200余家企业进行检企对接,对长城汽车、安国中药都等150余家企业和重点项目跟踪服务,《法制日报》《检察日报》头版予以宣传报道。
  坚持依法平等保护,精心护航民企发展制定出台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指导意见》,细化实化10类措施30项机制105条细则,批捕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犯罪136件154人,起诉126件135人。认真落实“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要求,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市检察院依法抗诉的边某等合同纠纷案,帮助涉案企业摆脱非法债务1100余万元。高新区院对涉案企业负责人罗某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5),依法建议变更强制措施,使企业16条生产线恢复生产并签订400余万元新供货合同,获评“全国精品案件”。
  紧扣深挖根治目标,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坚持以中央督导组“回头看”为契机,扎实推进“八开展、八跟进”专项行动,认真落实上级院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严格把关制度,涉黑案件全部由检察长办理并出庭公诉,共批捕197件453人,起诉94件495人,追捕、追诉54人,提起抗诉3件17人,依法公诉了昝某某34人涉黑案、冯某27人涉黑案等一批重大案件。“丁氏家族”“田氏家族”涉黑案获评“全省精品案例”,市检察院被评为“2019年度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先进单位”。在最高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研修班上,市检察院作“丁某某等2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办理”专题授课。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筑牢首都“护城河”。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共批捕4700件6259人,起诉7912件10789人。积极防范化解风险隐患,针对房地产、金融等领域突出问题,成立工作专班,强化协同作战,依法打击信访中违法犯罪。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深入开展“清理化解信访积案”专项活动,从严从细做好维稳工作。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成功办理“涞源反杀案”(6),激活了刑法关于公民“无限防卫权”的“休眠条款”,入选“2019年十大刑事案件”,获评“全国指导性案例”。
 
二、精准践行新司法理念,以守护者的姿态奋力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砥砺前行,续写荣光。我们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做实做好“四大检察”(7)主责主业,努力彰显检察机关的力度、精度和温度。
  切实履行主导责任(8),着力做优刑事检察。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9),适用率达90.8%。博野县院适用该制度,成功办理某橡胶机带公司等11家企业虚开增值税发票案(10),收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坚决惩治职务犯罪,共受理58件67人,起诉50件65人。加强刑事诉讼和执行监督,监督立案、撤案54件91人,纠正漏捕、漏诉、漏罪726人。全面推开对监狱巡回检察(11),纠正“减假暂”不当350人,纠正刑罚执行和社区矫正违法394人,圆满完成对117名服刑人员的特赦监督。高碑店市院办理的某公安局妨碍律师会见权监督案,获评“全国精品案件”。
  全面提升监督质效,着力做强民事检察。加大对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力度,共提请、提出抗诉5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3件,民事执行活动和审判程序违法监督197件,支持起诉80件。深化民事执行监督,市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北京某仲裁委仲裁裁决主要证据系伪造(12),及时提出检察建议,法院采纳后对仲裁裁决不予执行,有力维护了司法公正。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共办理虚假诉讼案件31件。易县院办理的某民间借贷虚假诉讼案(13),追缴国家税费200余万元,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全力促进依法行政,着力做实行政检察。立足行政诉讼监督的法定职能,补强短板、破解难题,行政执行活动和审判程序违法监督162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257件。开展“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集中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争议问题。安国市院监督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依法执行法院裁定,拆除违法建筑近万平方米。在全省行政检察工作现场会上,市检察院作为唯一市级院作经验介绍,得到省检察院丁顺生检察长充分肯定。
  坚守公益保护使命,着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坚持把公益诉讼作为“一把手”工程,共立案1404件,诉前程序结案1222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993件,提起诉讼34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000余万元。探索建立“保定-大同”“阜平-平山-五台”跨区域协作机制,共同守护绿水青山。霍某侵害凉山救火英烈名誉、荣誉公益诉讼案(14),入选2019年河北省“十大法治事件”,获评“全国典型案例”。易县院办理的李某污染环境案(15),判决赔付生态环境修复等费用860万余元,创全省同类案件之最。积极借助“外脑”,聘请20名专家成立公益诉讼案件咨询委员会,3项成果被最高检论文集收录。市检察院向人大常委会作公益诉讼专题报告,并在全国首届“新时代检察工作论坛”上作交流发言。
 
三、精准对标新治理格局,以引领者的姿态主动融入平安保定法治保定建设大潮
  中流击水,敢闯敢试。我们以超越自我的勇气、使命必达的信心,攻坚克难的意志,努力探索、实践中国之治的光荣与道路。
  做精做优做实做细检察产品。市检察院将2019年确定为“检察产品质量年”,制定印发《实施意见》,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产品意识、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围绕“四大检察”,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创新工作机制,精心培育了一批特色亮点工作和典型案事例。经过不懈努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公益诉讼、羁押必要性审查等15项产品得到最高检肯定,扫黑除恶、认罪认罚从宽、量刑建议等24项产品得到省检察院肯定。
  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16)作用凸显。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全市28个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监督端口前移,检警无缝衔接,实现由附带化监督向全覆盖监督、被动化引导向主动化指导、书面监督向信息化监督转变。共召开联席会议164次,提前介入268件,提出侦查意见542条,发出书面纠正违法137件,发出检察建议39件,实现了监督效果最大化,在地级市中率先实现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全覆盖,《法制日报》头版予以刊载。
  “两法衔接”信息平台(17)全国领先。积极适应“四大检察”发展需要,将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升级拓展为“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涵盖自然资源、环保等行政执法领域,从单一刑事检察职能延伸到“四大检察”同步发力,行政检察监督地位更加突出。“两法衔接”等平台获得国家版权局著作权登记认证。今年以来,共录入各类行政处罚案件16507件,通过智能筛查、大数据分析,梳理监督线索154件,发出检察建议136件,确保行政权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持续深化。狠抓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18)落实,全市114名检察长、副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巡讲进校园活动,5万余名中小学师生接受法治教育。积极构建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联合团市委成立保定护蕾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19)。共批捕涉未成年人犯罪327件500人,不批捕128人;起诉393件709人,不起诉60人。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阜平县院被确定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护航少年临界预防工作得到最高检肯定。
 
四、精准把握新发展根基,以开拓者的姿态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人才兴则检察兴,队伍强则检察强。我们围绕“供给侧”需求,深挖、细选保定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的新矿、富矿、金矿。
  更加注重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行。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和经验做法。探索建立青年检察干警成长工程,举办先进事迹报告会、“学新法 用新法”知识竞赛、青年干警演说大会等活动。组织、参加各类教育培训48期3539人次,全面提升检察队伍整体素质。
  更加注重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内设机构系统性、重构性改革,市、县两级院全部完成内设机构设置、人员重组,实行刑事检察捕诉一体,市检察院分设民事、行政检察机构,专设公益诉讼检察机构,为构建法律监督新格局奠定了基础。全面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入额领导干部办案等制度。探索试用“检察量刑建议智能评估”等辅助办案系统。
  更加注重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市检察院机关选拔任用47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完成30名检察官入额遴选工作。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11名检察人员进行纪律处分。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对12个基层院开展巡察工作,实现系统内巡察全覆盖。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共评查案件4810件,有力助推司法规范化建设。
  更加注重构建检察公共关系(20)。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全力推进12309检察服务系统(21)升级改造试点工作,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全方位服务。做精做细代表委员联络,邀请600余名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社会各界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等活动。精心打造保定检察新媒体品牌,法制日报社全省首个“联系点”在市检察院设立。“两微一端”稳居最高检正义网全国总榜前六名,四次冲榜全国第一,获评“全国检察最具影响力新媒体奖”“全国检察新媒体平台建设奖”。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在新的时代坐标下不辱使命、再创佳绩。共有146个集体254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市检察院连续七年进入全省先进行列,先后荣获“全国宣传先进工作单位”、全国“‘七五’普法先进集体”等殊荣。涌现出“河北省模范检察院”涞水县检察院,“集体二等功”满城、曲阳、冀中地区检察院,“河北省模范检察官”戴静、赵宝德等一批先进典型。
  各位代表委员,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切体会到,正是由于始终紧跟省委、市委决策步伐,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系列全会精神,保定检察工作才能以更高远的站位对标审视,以更宽广的视野登高远望,把干事的态度、成事的效应留在了这片热土。我们深切体会到,正是由于始终践行最高检、省检察院规划布局,保定检察工作才能以一往无前的勇气、以一当十的锐气、一力担当的士气,乘风破浪、不畏艰险、勇往直前,为河北检察的华彩乐章贡献了保定检察篇章。我们深切体会到,正是由于始终接受监督回应期待,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的关注期盼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行动指南,保定检察事业才具有了更高的发展视野、更深的温度情怀、更强的尺度意识。
  这些成绩和进步的取得,是市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成绩催人奋进,问题促人警醒。面对当前检察职能深度调整、法律监督格局深刻变化、改革措施叠加推进的新形势,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举措联系实际不够紧密,决策落实还不够有力,服务发展质效有待提升。二是检察职能发挥不够全面充分,提出量刑建议不够精准,高质量检察建议较少且缺乏刚性。三是部分检察人员思想还不够解放,办案理念更新不够,检察能力还没有完全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要求。四是司法办案不严格、不规范问题尚未根除,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问题仍有发生。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奋斗标注过往,使命昭示未来。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最高检“四个根本”(22)要求,不断深化“一二三四三”总体工作思路:即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一个总体要求”;把握服务发展大局、深耕主责主业“两个基本定位”;持续推进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从办案大市向办案强市转变、深度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三项重点工作”;实现服务发展有新贡献、监督办案有新价值、创新社会治理有新担当、检察队伍建设有新建树“四个整体目标”;达到政治效果、法治效果、社会效果“三个高度统一”,用品质检察推进保定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以更高站位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常抓不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把主题教育的成果转化为保定检察人敢于担当、善作善成的实际行动,持续焕发最佳状态,确保各项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落地落实。
  二是以更实举措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深入实施“三大主体战略”,全力打好“四场攻坚硬仗”,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依法审慎办理涉民企案件,深化白洋淀上游流域生态环境专项检察,为服务保障雄安新区建设,加快推动京津保地区率先联动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是以更大决心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深度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合法诉求,妥善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加大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危害群众利益犯罪的打击力度,推动全社会崇法守法,强化以案释法,以检察能力助推“中国之治”。
  四是以更强力度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持续更新检察理念,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23)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落实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深化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增强检察建议的刚性,全面提升监督质效。精心培育检察产品、打造检察精品,努力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保检方案”。
  五是以更严要求打造素质过硬检察队伍。以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方向,全面落实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着力加强全员培训和岗位练兵,不断提升检察人员能力素质。持续推动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各位代表,时间不会停止,脚步不会停顿。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全市检察机关将不负人民重托,争当奔跑者,勇做追梦人,奋发有为做好新时代保定检察工作,为加快推动京津保地区率先联动发展,实现保定跨越崛起和复兴贡献检察力量。

附件一

 

 

附件二
  注:
  [1]“一二三四三”总体工作思路:2014年以来,市检察院党组确立并不断深化“一二三四三”总体工作思路。2020年具体为: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一个总体要求”;把握服务发展大局、深耕主责主业“两个基本定位”;持续推进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从办案大市向办案强市转变、深度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三项重点工作”;实现服务发展有新贡献、监督办案有新价值、创新社会治理有新担当、检察队伍建设有新建树“四个整体目标”;达到政治效果、法治效果、社会效果“三个高度统一”,用品质检察推进保定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2]“检察产品质量年”:为切实提高司法规范化水平,市检察院确定2019年为“检察产品质量年”,精心谋划培育了服务发展、扫黑除恶等8大类60项检察产品,具体包括被上级认可或通过媒体宣传推介的工作机制、经验做法、调研成果、典型案事例和高质量检察建议等等。
  [3]“5+7专项整治检察监督”:根据市委“违法违规用地建设采矿采砂和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五个专项整治”)和“大气污染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七个百日攻坚行动”),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和“两法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作用,在全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5+7”专项整治检察监督活动,全面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水平。
  [4]“五大服务平台”:2013年以来,市检察院紧扣服务大局,立足检察职能,打造了巡回及派驻检察室、“两法衔接”、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及公益诉讼、社会综合治理、诉讼法律监督同步发力的“五大服务平台”。
  [5]羁押必要性审查:即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负责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最高检明确要求,对于涉民营企业家的羁押案件,要坚持每案必审,能不羁押的则不羁押,坚决纠正超期羁押或久押不决。
  [6]“涞源反杀案”:2018年7月,涞源县发生了王某持凶器翻墙闯入村民王某某家中被杀一案,涞源县检察院依法审查案件,认定王某某、赵某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对王某某、赵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该案的办理确立了住宅被非法侵入情况下公民进行正当防卫的权利、界限,对于司法实践中“特殊正当防卫”的认定具有里程碑意义。该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网民信息点击量超过5800万次。
  [7]“四大检察”:即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
  [8]检察主导责任:这一要求在去年的最高检工作报告首次提出。从我国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和刑事诉讼制度设计看,检察官承担着刑事诉讼中指控犯罪的主导责任。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确定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十分典型的以检察官主导责任为基础的诉讼制度设计。
  [9]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在充分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害人的意见并保障其权利的基础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在辩护人或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具结书,检察机关提出从宽量刑建议,由法院予以确认,形成一种控辩审之间良性互动。
  [10]某橡胶机带公司等11家企业虚开增值税发票案:2014年至2016年期间,某橡胶机带公司等11家经营橡胶产品的民营企业,为了抵扣增值税款,在没有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分别购买云南省某橡胶有限公司等企业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1600余万元,扰乱了国家税收管理秩序。案发后,涉案企业向税务部门足额补缴税款和滞纳金。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博野县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上述案件依法从快从简从宽办理,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11]监狱巡回检察: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巡回检察作为为刑事执行检察的法定检察方式,对监狱刑罚执行和监管改造活动存在的问题及时监督纠正,确保检察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
  [12]某仲裁委仲裁裁决主要证据系伪造:市检察院在办理张某执行异议纠纷监督一案时,审查发现某仲裁委裁决所依据的主要证据系伪造,及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并被采纳,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本院作出的执行裁定异议书,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有力维护了司法公正。
  [13]某民间借贷系列虚假诉讼监督案:易县检察院通过办案,发现某法院办理的15件以房抵债类虚假诉讼案件线索,并依职权进行立案调查,依法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裁定予以再审,对该15件调解书予以撤销,并改判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14]霍某侵害凉山烈士名誉、荣誉民事公益诉讼案:2019年3月,四川凉山森林火灾中30名扑火人员不幸壮烈牺牲,举国同悲。当日,霍某在其微信朋友圈中公然发布侮辱烈士言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市检察院依法对霍某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并当庭宣判,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霍某当庭表示不上诉,公开向凉山英烈的亲属以及全社会致歉。该案的办理维护了社会公众对英雄烈士的情感,匡正了社会公序良俗,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5]李某污染环境公益诉讼案:易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李某、田某非法开设铁艺加工厂,将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未作任何净化处理直接排放,还雇用常某、郝某将废水随意倾倒,造成水污染。易县检察院依法对李某等4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承担污染环境赔偿责任,得到法院全部支持,最终依法判决4被告共同赔偿生态环境修复等费用860余万元。
  [16]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市检察院着力构建“检察指导侦查”的新型检警关系,通过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受案、立案、侦查、强制措施等刑事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完善了侦、捕、诉衔接机制,有效弥补了提请批捕前“黄金监督期”的空白。
  [17]“两法衔接”:即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工作机制的简称,市检察院牵头,公安机关、政府法制部门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共同参与打造并试行,旨在防止行政处罚案件有案不立、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问题而形成的工作机制。
  [18]“一号检察建议”:2018年10月,最高检向教育部发送了一号检察建议,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违纪人员等。
  [19]保定护蕾未成年司法社会服务中心:由市检察院和团市委联合设立,由相关高校、社工机构、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组成,受理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及法院等职能部门委派的工作及委托提供的社会服务,向涉罪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及民事、行政案件未成年当事人提供帮扶帮教、心理疏导、观护救助等服务。
  [20]检察公共关系:即检察职能介绍、检察形象建设、检察权力与公众的关系、检察工作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等等。
  [21]12309检察服务系统:是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对外智能化检察为民综合服务网络平台,通过12309网站、12309检察服务热线(电话)、12309移动客户端(手机APP)和12309微信公众号四种渠道,向社会提供“一站式”服务。具体负责提供检察服务(控告、刑事申诉、民事行政申诉、其他信访、法律咨询),案件信息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重要案件信息、法律文书公开),接受监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平台、人民监督员监督服务、群众意见建议)等便民综合服务。
  [22]“四个根本”: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新一年检察工作中落实落细,最高检张军检察长提出“四个根本”要求,即:根本在于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不断强化党的政治建设;根本在于勇于担当、善作善成;根本在于制度落实,不用扬鞭自奋蹄;根本在于队伍建设。
  [23]“十大业务”:即普通刑事犯罪检察、重大刑事犯罪检察、职务犯罪检察、经济犯罪检察、刑事执行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等十项重点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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