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授课的学生群体主要为15岁至18岁的未成年人,同时采取了教职工与在校生双向推进的全新授课方式和授课理念,其目的是在警醒学生们遵纪守法的同时,增强教职工的依法报告理念。课程首先由“莲漪”宣讲团团长庞会宁对全校教职工进行授课并讲解“强制报告”制度,该制度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监察委员会、教育部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指的是负有报告义务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呼吁大家及时报案是责任、依法报告有保障,全力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随后由“莲漪”宣讲团成员缪东琳针对青春期未成年人身心特点,以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和违法行为入手,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用通俗易懂、生动有趣的语言,深入浅出地向在校学生们分析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并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就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等的预防和处置进行了深入讲解,以此来警醒学生们新学期要培养规则意识和底线意识,做知法、守法、用法的好青年。在场同学们认真聆听,积极参与互动,现场气氛热烈,取得了良好的授课效果。
校方表示,此次法治教育课的内容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有效增强了同学们的自我保护意识,也为预防校园欺凌,防范未成年人犯罪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此次宣讲是一次全新授课理念的尝试,也是大幅度提高在校师生法治意识与法治思维的重要一环,莲池区检察院“莲漪”宣讲团员将继续发挥职能优势,密切检公校联系合作,引领辖区内中职院校法治文化建设,助力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