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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检察机关对我们提出切实有效的检察建议,我们会及时自查自纠,完善公司管理上的漏洞,随时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近日,唐县检察院向当地某建筑企业送达检察建议书时,该企业负责人由衷感谢道。这也是该院自“检察护企”行动以来,首次向民营企业制发检察建议。
唐县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从2023年7月至2024年1月半年左右时间内,该企业员工涉刑事案件四起,其中含职务侵占、挪用资金侵害该公司利益案件两起,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案两起,暴露出该企业在财物、人事管理工作中存在漏洞。针对上述问题,该院向该企业制发察建议书,在员工录用、关键岗位用人机制、财务监管方面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
为保证取得实效,该院邀请曾参与职务侵占案听证会的人民听证员陈同喜一同到该企业送达检察建议书。在检察官解读完检察建议制发原因及中心目的后,听证员陈同喜表示,唐县检察院办案以法为本,情法并重,三效统一,深入民心,是人民的保护者,是企业的护航人。
“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唐县检察院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能动履职,致力于构建护航民营企业发展的“亲清”法治化营商环境,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为县域内企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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