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琳,现任市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自2013年参加工作以来,她始终奋战在公诉一线,凭着对检察事业的执着追求,悉心积累办案经验,努力提升办案水平。她独立承办一审、二审等各类刑事案件300余件,参与多起重大、疑难、复杂、有社会影响力案件,均做到无错案、无超期办案、无群众举报投诉,法院判决率100%,庭审观摩多次受到领导好评。因工作出色,她被省检察院纳入重罪检察人才库,荣获“河北省青年岗位能手”、保定市“最美政法干警”等多项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
讲法理也讲人情
在承办的一起“妻子杀夫案”中,石琳了解到犯罪嫌疑人王某系从云南偏远地区孤身远嫁到阜平县农村,虽与丈夫生活多年,依然不能用普通话进行表达。面对王某文化程度低、语言差异大的情况,她不厌其烦地向王某确认话语原意,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释法说理,通过耐心细致的沟通,王某对自己的作案事实予以供认。
讯问过程中,石琳了解到王某及其子女均家庭生活拮据,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属于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的情形。因此,她立即对王某进行告知,并及时向保定市法律援助中心提交了《提供法律援助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启动法律援助工作机制。
为了更好地做好相关工作,石琳多次到法律援助中心,面对面向工作人员详细介绍案情及王某的实际情况。最终,法律援助中心为王某确定了承办律师,切实维护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学习是前行的动力
除常规工作外,石琳始终不忘理论学习与办案结合,多次在“河北检察”“保定检察”公众号发表文章,其中《公诉菜鸟的一天》被中国检察文联转载,《钱往正确的方向》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公众号转载。2016年,保定市优秀公诉人比赛中,她以总分第一名的成绩,获得市检察院“业务标兵”称号;2020年,获评“河北省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2022年底,被评为2022年保定市“最美政法干警”。
“三尺公诉席,承载着一代又一代公诉人无悔的梦想与荣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我们一生的追求。我只是公诉队伍中普通的一员,我的青春从公诉事业起步,也将一直带着这份对检察事业的忠诚和热情奋斗终身。”石琳信心满满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