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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八特辑】巾帼检察 芳华绽放
时间:2023-03-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今天是第113个“三八”国际妇女节。为展现欧洲杯投注官方网站全体女干警忠诚履职、勇于担当的风采,不断激发检察巾帼热情、凝聚检察巾帼力量,市检察院组织开展了“巾帼心向党,奋进新征程”主题庆祝活动,分享院内优秀女性检察人员代表的先进典型事迹,致敬那些在检察工作中闪闪发光的巾帼力量。

王兰,现任市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先后获“公诉业务标兵”“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最美检察人”“河北省理论研究人才”“河北省新时代‘冀青之星’”“河北省妇女讲习所最美讲师”等荣誉称号。

十年里,在办案中磨练自己,她努力成为一名优秀的刑检人。入院十年,从公诉处、公诉部到第三检察部,王兰一直工作在办案一线,独立或参与办理各类刑事案件共计四百余件,先后办理了多起重大职务犯罪案件,所办案件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撰写的于某受贿案起诉书、公诉意见书、邓某某受贿案审查报告被河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法律文书;编写的邓某某受贿案认罪认罚案例、何某某玩忽职守案公开听证案例被河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精品案例。

十年里,在探索中提升自己,她努力成为一名专业的法律人。王兰在办理案件的同时,负责部门的综合性工作,她撰写领导讲话、宣传信息、调研报告、学术论文等二百余篇。她在工作中注重总结,善于思考,撰写多篇文章,被《检察工作》等刊发。负责执笔的多项课题被最高检、省院立项,她被评为“河北省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入选河北省职务犯罪检察人才库。

十年里,在“说法”中绽放自己,她努力成为一名合格的检察人。在完成本职工作同时,该同志积极加入了普法的队伍,被聘请为“护蕾行动”法律宣讲团讲师,为祖国花朵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加入“木兰有约”,通过座谈、授课、访谈等方式宣讲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知识;积极参加“反家暴”活动,宣讲“反家暴”法律知识,被评为“保定市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石琳,现任市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自2013年参加工作以来,她始终奋战在公诉一线,凭着对检察事业的执着追求,悉心积累办案经验,努力提升办案水平。她独立承办一审、二审等各类刑事案件300余件,参与多起重大、疑难、复杂、有社会影响力案件,均做到无错案、无超期办案、无群众举报投诉,法院判决率100%,庭审观摩多次受到领导好评。因工作出色,她被省检察院纳入重罪检察人才库,荣获“河北省青年岗位能手”、保定市“最美政法干警”等多项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

讲法理也讲人情

在承办的一起“妻子杀夫案”中,石琳了解到犯罪嫌疑人王某系从云南偏远地区孤身远嫁到阜平县农村,虽与丈夫生活多年,依然不能用普通话进行表达。面对王某文化程度低、语言差异大的情况,她不厌其烦地向王某确认话语原意,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释法说理,通过耐心细致的沟通,王某对自己的作案事实予以供认。

讯问过程中,石琳了解到王某及其子女均家庭生活拮据,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属于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的情形。因此,她立即对王某进行告知,并及时向保定市法律援助中心提交了《提供法律援助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启动法律援助工作机制。

为了更好地做好相关工作,石琳多次到法律援助中心,面对面向工作人员详细介绍案情及王某的实际情况。最终,法律援助中心为王某确定了承办律师,切实维护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学习是前行的动力

除常规工作外,石琳始终不忘理论学习与办案结合,多次在“河北检察”“保定检察”公众号发表文章,其中《公诉菜鸟的一天》被中国检察文联转载,《钱往正确的方向》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公众号转载。2016年,保定市优秀公诉人比赛中,她以总分第一名的成绩,获得市检察院“业务标兵”称号;2020年,获评“河北省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2022年底,被评为2022年保定市“最美政法干警”。

“三尺公诉席,承载着一代又一代公诉人无悔的梦想与荣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我们一生的追求。我只是公诉队伍中普通的一员,我的青春从公诉事业起步,也将一直带着这份对检察事业的忠诚和热情奋斗终身。”石琳信心满满地说。

王凝寒,现任市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从检十一年,她先后被评为“全省优秀志愿者”“‘秋收100’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先进个人”“全市十佳未检业务能手”“全市关心下一代先进工作者”,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公务员,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嘉奖二次,在扶贫工作中被评为“全省优秀驻村工作队员”。

自2011年选择了这个神圣的职业,她就义无反顾地投身到检察事业中,自入院后她从事了十年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一起抢劫杀人案中,嫌疑人是一名年仅16周岁的孩子,其父亲拒绝配合办案。她不辞辛苦,多次到嫌疑人村中走访调查,了解到嫌疑人是被收养的弃婴,常年与祖母一起生活,缺乏父爱导致其性格极端偏执。通过多次与其父亲沟通,王凝寒最终说通了嫌疑人父亲会见。父子在相见的瞬间抱头痛哭,嫌疑人也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多年来,她办理了很多这样的案件,帮助数十名未成年人回归社会,也使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罪犯得到了严惩。

今年她告别了从检十年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走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岗位。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与刑事检察工作在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上都存在很多差异,她迅速调整状态,投身到全新的工作岗位中。组织了为期三天的首届“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业务竞赛”,为全市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选拔出了优秀人才。通过层层选拔和为期一个月的集中培训,她带领四名选手参加了首届“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业务竞赛”,最终斩获了三名“全省检察机关首届公益诉讼业务标兵”。

人生之路,梦想是黎明前的第一缕阳光;追梦之路,梦想是突破万难后的喜悦;荆棘之路,梦想是狂风骤雨中的方向。检察事业是她挚爱的梦想,每每伏案工作到深夜时,她总会听到一个声音说:“我要做一名出色的检察官。”抬起头,一如那个年少的自己坚定地投身到检察事业中。


贺玮,现任市院第九检察部副主任。自参加工作以来,她始终秉持勤奋务实的工作作风,多次获得省、市级荣誉,在未检工作中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积极贯彻落实各项特殊检察制度,积极推进全市未检社会化支持体系构建工作。

不让一个孩子掉队

贺玮工作之初,保定市的未检工作也刚刚起步,面临着许多挑战和对未知领域的探索,但其坚信这是一份有温度、有意义的工作。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和普通的刑事公诉工作不同,要求对未成年人采取轻缓的刑事政策,重在帮教。未检机构刚成立时很多案件承办人从理念上转变不过来,依旧按照老方法办案,特殊检察制度也落实不到位。贺玮利用案件同步审查制度一个一个的督导,建议承办人依法开展社会调查、刑事和解工作,对符合不批捕、不起诉条件的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作出相应决定。经过反复地案件指导,大部分院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基本走上专业化道路,承办人的未检办案理念也得以转化。

向规范化目标更进一步

为实现保定地区未检工作规范化,贺玮对此进行了摸底调研,发现未检工作的开展,尤其是一些未成年人检察制度的落实多依据零散的上级规定,保定地区没有系统的规范性文件,导致各地存在执法不一的现象。针对此问题,贺玮与部门领导、主管领导亲赴北京市昌平区检察院考察学习,借鉴其先进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案模式,根据上级院工作要求,结合保定地区自身实际,出台了包含《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附条件不起诉实施办法》《未成年犯罪记录封存实施细则》等在内的10个规范性文件,编纂了《保定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规范性文件汇编》,形成了系统化的未检办案流程,有效引导未检干警规范化办案。

从检十载,贺玮始终秉持脚踏实地的工作精神,始终以理性的思维、平和的心态坚守检察阵地,其坚信,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唯有热情、责任与担当方能绽放公平正义之花。


白倩,现任市院案件管理部副主任。2013年从检以来,她把全部精力投到工作上。从一名青涩学生成长为一名检察干警,工作轨迹凝聚成一个立体的、有深度的、充满美感的优秀共产党员形象。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她大量阅读法律类书籍,不断填充和更新头脑中的“法律库”。同时把所学运用到实际,她利用自己丰富的业务知识对全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竞赛参赛人员进行培训。通过集中培训,使全市检察机关案管人员更加巩固了案管业务知识和技能,并为全省竞赛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道虽通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她在日常办文、办会、办事、办案等多项工作中全方位发展。从组织会议到起草材料,从参加活动到参与主持、宣传,在一点一滴中历练成长。多次被评为“优秀公诉人”“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并多次在保定市直工委、市院举办的演讲比赛、征文比赛中获奖。

作为一名新时代的检察官,她始终把“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初心使命融入检察监督履职全过程,用心用情办好关乎人心向背的民生民利检察监督案件。法律不是一把冰冷的尺子,监督既有力度也有温度,而检察事业因饱含醇厚的内涵而多彩,因坚守正义的梦想而斑斓。



李琦,现任市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助理。2021年获评全省“冀青之星”,2022年获评保定市直机关“优秀共青团员”。

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李琦任保定市冀中地区检察院刑事检察处检察官助理,负责协助检察官办理案件以及处理内勤工作。从大学生到检察官助理,她迅速调整并融入了该院的大家庭。期间,她运用扎实的法学知识,协助办理服刑人员再犯罪案件十九件并全部认罪认罚,参加监狱机动巡回检察工作三次,还积极参加了民法典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活动。

2020年12月,李琦调任保定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任检察官助理至今,共参与办理70余起刑事案件,包括3起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60余起故意杀人、抢劫、涉毒案件以及7起二审案件。面对纷繁复杂的案情,她始终以审慎细致的态度开展阅卷、讯问等工作,是检察官的得力助手,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疫情期间,李琦始终冲锋在前,是院内第一批下沉社区站岗执勤的同志之一,在春节期间仍坚守岗位,放弃了返乡回家的机会。她主动注册成为所住社区的志愿者,多次协助社区开展核酸检测等工作。去年年末,她主动响应号召前往防疫一线,作为市院抗疫志愿者队伍的一员,协助社区开展核酸采集、阳性排查及数据整理等工作,彰显了一名青年检察干警的责任与担当。

心中有信仰,脚下有力量。自参加工作至今,李琦始终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踏实的工作作风投身于检察工作中,将爱岗敬业融进血脉中,把法治信仰刻进骨子里,用青春与激情为检察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苟东芹,现任高新区检察院法律监督部检察官助理,主要负责协助检察官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曾获评“最美检察人”。

学而不厌争做业务标兵。苟东芹在日常工作中以积极努力的态度诠释着一名普普通通的检察干警的为民情怀和正义力量,被评为“2020年度先进个人”。2022年6月,报名参加了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业务竞赛,对业务理论知识、案件汇报、法庭辩论等多方面内容进行了充分的研究和学习,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业务标兵”。

夯实基础提升理论水平。苟东芹同志坚持研究与办案相融合,2020年在《河北检察》发表《推进公益诉讼质效新提升 构建“三诉合一”新模式》理论研究文章。参与2020年度河北省法学会课题立项,文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视角下基层社区治理的法律问题研究》顺利完成。

守护公益牢记监督本职。2020年,她参与办理保定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通过诉讼督促行政机关收缴拖欠人防易地建设费58余万元,避免了国有财产的流失。依托与河长制办公室联合建立的“河湖长+检察长”联动协作长效机制,她多次组织参与巡河活动,对有无乱排污水、倾倒垃圾等公益损害情况进行重点排查,《河北法制报》对此进行了报道。


赵敬娜,市院宣传教育处书记员,2021年荣获共青团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授予的“2020年度保定市直机关青年学习标兵”。

该同志一直立足检察宣传岗位,先后担任过新媒体编辑、摄影,负责文明创建、表彰奖励工作,扎扎实实、兢兢业业、积极进取,努力提高自身水平,认真完成任务,履行好岗位职责。在2020至2022年全市“提质提效 文明服务”创建竞赛中,积极组织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开展“三比三看”竞赛活动,市检察院连续三年获评“优秀组织单位”。

在无烟党政机关创建活动中,制定控烟实施方案、奖惩制度、劝阻制度等文件13个,积极做好实地迎检工作,最后,保定市检察院获评“无烟党政机关”。她全力做好典型选树工作,准备相关申报材料百余份,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完成“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推荐、河北省检察机关“双先”表彰、保定市“双先”表彰、河北省最美政法干警选树、保定市最美政法干警选树等表彰奖励推荐申报工作。

奋斗是青春最亮丽的底色。赵敬娜将不断激励自己提升自我价值,努力做到提高“领悟”、强调“细致”、完善“严谨”,脚踏实地地做好每一件事,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工作劲头奋力书写人生华章。



张雪,2015年进入检察院工作,201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书记员。曾获2021年度优秀书记员、2021年度优秀共产党员。2022年疫情期间,曾作为志愿者支援杨庄乡政府核酸检测工作。

入院后,曾在办公室工作,负责日常文件的收取、发放,在办公室工作期间,该同志兢兢业业,认真踏实。对于不熟悉的工作,虚心向同事请教。之后,调入第六检察部(民事检察)工作,对于她来说,这是一个新的部门,也是一个新的挑战。民事检察是检察院对民事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的部门,也是保障当事人权利的法律防线。进入民事检察部门之后,刚开始她负责一些简单的装订案卷工作,后来慢慢的开始接触案子,跟着检察官接待当事人,与检察官一起为多起案件做好了调解、和解工作。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她将继续高标准严要求规范自身行为,不断进步,为检察事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李凡,现任市院第七检察部书记员,先后多次参加市直机关工间操、建党100周年大合唱等活动,荣获“2021年度优秀书记员”。

平凡不是平庸,八年如一日,她始终热爱自己的工作,热爱自己的岗位,怀着对检察事业的满腔热情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赤子之心,甘做一片叶、一滴水、一颗小小的螺丝钉,踏实工作、默默耕耘。除了协助检察官办理具体案件外,该同志还承担着许多其他的工作。汇总修改全市的争议化解案卡、报表,她从起初的懵懵懂懂到现在的驾轻就熟;派车、报销、申领办公用品,这一桩桩细碎但重要的小事,她总是想在前头、干在点上,为部门创造了一个高效顺畅的工作环境;登记案件填录案卡,切换2.0办案系统后,她是七部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成为了所有人的“小老师”。

作为一名书记员,该同志的工作是平凡的,而在平凡的岗位上持之以恒地做到有一份光发一份热,该同志就是不平凡的。让青春在检徽下飞扬,这位检龄近十年的“90后”书记员,在检察道路上干的正起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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